保证程序

市法院治安官可就轻罪发出逮捕令. 该事件必须首先向警察部门报告,并作出事件报告. 在向警察部门报告之后, 受害人/投诉人应致电市法院,安排预约时间,以取得手令. 除非治安官或警察确定情况紧急,否则不接待未预约的客人. 裁判官将要求投诉人宣誓,并必须提供口头和书面陈述. 裁判官是否应裁定有足够的合理理由认为有人触犯了某项罪行,而被指名的人触犯了该罪行, 然后就会发出逮捕令. 投诉人将被要求出庭作证. 你必须带任何证据去赴约. 如果有证人, 在裁判官取得所有证人的宣誓证词前,不会发出手令.

市法院不提供搜查令信息. 如果你想知道是否有针对你的搜查令, 你必须带着你的证件到警察局去.